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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京九铁路以西环卫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1 14:02: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开发区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先生0316-785838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陆盼婕0311-85265882
采购预算金额:214575454.10
采购用途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申请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企业经营范围须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等;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处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8-3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9-06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265881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265882
备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申请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企业经营范围须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等;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要求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报名时携带原件,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6年08月31日至2016年0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时进行资料复核,投标人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投标人资料符合要求的发售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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