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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霸州市既有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7-05-10 08:53:17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霸州市益津中路2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振兴 0316-786330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号0316-2281196
采购预算金额:1038247.00
采购用途 : 供热计量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隆泰小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①热量表生产企业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MID证书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②生产的热量表必须符合《热量表》(CJ128—2007)的行业标准,热量表各项检验必须满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热能表》(JJG225-2001)。 ③热量表限于超声波热量表;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⑤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热计量产品制造厂家销售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生产商的相应证明(加盖生产商和代理商公章)。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能按要求供货;有能力配备备品配件库,并提供全天24小时的维修服务响应。 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及下列证件(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二”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需提供。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5-0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5-12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项目名称:2016年霸州市既有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BAT01111704134-SG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霸州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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