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财政局 关于2018年扶贫监督检查工作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按照省、市两级要求,并根据霸州市委办、政府办印发《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印发了《霸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办法》(霸财农〔2017〕33号)、《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霸财监〔2018〕1号)和《霸州市财政局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霸财〔2018〕24号)文件。其中,《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霸财监〔2018〕1号)文件中要求对全市贫困户、贫困人口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2018年至2020年内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2018年,检查三分之一的乡镇;2019年检查未组织检查的二分之一的乡镇;2020年,检查剩余乡镇,实现三年全覆盖。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扶贫资金骗取、套取、闲置、挤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项目违规操作等违法违纪问题。经检查,我市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未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