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本着及时、足额、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本级财政投入资金并保持总体稳定,足额保障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需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保障和制度建设方面
我市2022年本级共投入衔接资金372.09万元,足额保障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需求。为加强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和《廊坊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廊财农〔202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印发了《霸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按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合理、规范分配和使用资金,按要求将衔接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按要求设定、审核、批复绩效目标,严格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
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一)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为加强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和《廊坊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廊财农〔202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印发了《霸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按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合理、规范分配和使用资金,按要求将衔接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按要求设定、审核、批复绩效目标,严格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
(二)资金绩效管理情况
一是合理设定衔接资金绩效目标。部门确定衔接资金具体项目后,对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进行了合理设定,衔接资金绩效目标表述形式符合要求、主要内容齐全、绩效指标设置完整、文字描述清晰准确,绩效目标体现项目资金的主要功能属性、涵盖项目资金支出主要内容、全面体现预期绩效,绩效指标能够有效支撑绩效目标,归类合理,绩效指标值设置合理、应量化的指标合理量化。
二是按时完成了绩效目标指标审核和批复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进行审核,落实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绩效目标量化、可衡量,与巩固脱贫攻坚任务紧密相关,合理可行,反映了带动脱贫群众收入增加情况等,对相关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标进行了审核审定工作,落实了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将资金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同批复至有关部门。
三是按要求做好绩效目标指标导入及绩效监控。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将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指标导入扶贫监控系统,落实绩效监控管理要求,开展了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监控。为进一步做好衔接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执行中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定期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资金项目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无偏差,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已纳入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管理。
四是完成衔接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衔接资金项目完工后,市财政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绩效自评,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审计局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抽查,并对衔接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五是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抽查结果以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使用单位改进管理、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衔接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将霸州市政府信息网站作为公示平台,将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进行了公开,按要求及时对相关政策、资金额度、资金分配结果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和公告公示。
三、使用成效
(一)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2022年我市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6.09万元,支出进度为100%。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到达后,市财政局及时书面通知资金主管部门,按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部门,已经全部形成支出,我市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重点支持内容,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达到政策要求。衔接资金项目完工后,市财政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绩效自评,联合市审计局、乡村振兴局对市农业农村局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并对衔接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二)预算执行率
截至2022年6月份全部衔接资金已全部支出,无结转结余。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霸州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我们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做好各项帮扶工作,所有脱贫人口持续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
四、今后工作措施
今后我们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监管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需求。
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