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霸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关于霸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现将霸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霸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到中共霸州市委统战部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霸州市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霸州市迎宾大厦458房间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7867035 bzczxzzfk@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霸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霸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日
霸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规模 | 其中 | 资金用途 | ||||
中央安排 | 省级安排 | 市级安排 | 县级安排 | |||
合计 | 20 | 20 | ||||
霸州市 | 2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