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财政局 关于2018年国家成效考核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报告
根据《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霸扶〔2019〕6号)精神,我局认真梳理,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步骤,对存在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立查立改,确保全覆盖、无盲点,查漏补缺,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精准,使用效益不高”方面的问题,2018年扶贫资金保障率为100%,坚决防止资金以拨代支、闲置浪费问题的发生。重点开展产业扶贫规范提升行动,强化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我局建立了扶贫资金“绿色通道”,对所有专项扶贫资金一律简化流程、特事特办,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二、针对“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需规范”方面的问题,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重点检查项目库建设工作流程,对环节不到位的进行补充,对程序不规范的进行完善,确保扶贫项目库程序科学、管理到位。
三、针对“存在资金闲置和结余结存现象”方面的问题,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体系,开展闲置资金清零活动,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切实加大资金监督检查整改力度,按照国家考核要求加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我市投入资金均大于省级财政投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做好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工作,提升绩效评价材料质量。
四、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对2018年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程序,结合省财政厅扶贫信息公开公式的要求,对扶贫资金的内容进行公示,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针对“公告公示的落实效果仍需提升”方面的问题,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我局认真落实,做到每一笔扶贫资金在市门户网站上公告公示。
霸州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