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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财政局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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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件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使用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6 17:1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说明

根据《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包括“两免一补”资金、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其中:

1、“两免一补”资金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普通小学650元/生/年;普通初中85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校6000元/生/年;学校生均取暖公用经费85元;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200元/生/年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落实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等政策)。此项资金依据教体局年初提供的学籍数和政策依据安排学校相关公用经费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2、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依据教体局报请市政府领导批示的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将资金分配用于:霸州市第二十中学、霸州市第二十一中学、霸州市霸州镇渔津洼中心小学、霸州市南孟镇北落店完全小学、霸州市王庄子小学。

3、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根据每生每天2.5元(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全年供餐200元,每生每年补助500元标准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教体局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对学生饮用牛奶、鸡蛋进行政府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
   此项资金已列入2020年预算,依据单位申请拨付相关资金。

教科文科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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