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现将下达霸州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到霸州市农业农村局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霸州市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霸州市迎宾大厦472房间
联系电话:0316-7867099 邮箱:ny7867099@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河北省霸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结果
附件 | ||||||
河北省霸州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 ||||||
资金规模 | 其中 | 资金用途 | ||||
中央安排 | 省级安排 | 市级安排 | 县级安排 | |||
合计 | 84 | 84 | ||||
霸州市 | 84 | 84 | ||||
注:如资金为切块下达,可不注明资金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