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霸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为出发点,结合我市耕地实际,推动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最大限度的改善和保护耕地质量,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奠定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会议要求,全力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特制定《霸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
二、目标要求
《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按照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冀土领办[2020]2号)和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霸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霸土领办[2020]6号)文件要求,完成我市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与修复工作。
三、主要任务
各涉项部门严格按照整治方案中的职责分工,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我市胜芳镇西董家堡村139亩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与修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大议事日程,统筹做好安排部署,切实把省、市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政策措施执行到位,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畅通的联系协调机制,综合发力,确保“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加强问题梳理,针对存在的土壤污染问题,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堵塞工作漏洞,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3.加大督检力度。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纠正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存在的土壤污染问题要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坚决反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
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