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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公开“两个清单”的说明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1 09:2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建立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政办[2014]39号)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政办[2015]4号)文件要求,我市分别于2014年9月和2015年3月先后启动实施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经自查清理、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等步骤,已于2015年6月底完成。期间,权力清单涉项单位共有42家,累计梳理行政权力2980项。其中:行政许可20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38项、行政处罚2367项、行政强制45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监督40项、其他行政权力113项。责任清单涉项单位共有43家,累计梳理责任清单1363项。其中:部门职责526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428项(本部门报送153项,综合其他部门275项),具体工作事项1773项,公共服务事项227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82项。2015年8月,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式在霸州政府门户网对外公开发布,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无任何反馈意见。

按照国务院、省及廊坊市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关精神,市编委办结合我市实际,于9月15日印发了《霸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具体要求对权力清单中涉及的13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经过多次督导协调,于9月30日初步完成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市政府。经过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市权力清单由原来的2980项,减少到2911项。其中:行政许可224项、行政处罚2367项、行政强制45项、行政征收32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确认17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监督48项、其他行政权力140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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