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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03 08:48:4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2月2日20时,我市接到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廊坊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报告预计22日至4廊坊市气象扩散条件持续不利,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按照廊坊市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5修编版),为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响应时间自2220时至24日24时止,请各单位迅速行动,立即部署,全力落实好各项应急管控措施。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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