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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多渠道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

作者: 来源:廊坊日报 发布时间:2016-11-26 10:39:4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通讯员 谭继涛 徐巍)作为廊坊市压减钢铁产能的重点县市,霸州市承担的前进和新利两家钢铁企业的职工安置任务繁重,妥善安置两企业职工也成为化解产能工作的关键环节。

据统计,前进钢铁现有职工5369人,新利钢铁现有职工14326人,两家企业均计划在今年裁员1500人,为妥善安置这些职工,霸州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拓宽多种渠道,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依法依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在两企业内部转岗安置或内部退养的,双方协商一致后给予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该市劳动部门将督促企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在岗期间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对两个钢铁企业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霸州市也将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同时,支持企业开展“双创”,发展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在优化升级中创造新的就业空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的稳岗补贴。

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为两企业中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以及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服务成效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供托底帮扶。

在企业内实行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对拟分流的钢铁企业职工,霸州市提前摸清拟分流职工底数,了解就业需求,制订再就业帮扶计划,对拟分流安置人员在一定规模以上的,积极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对依法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及时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纳入该市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对有创业意愿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按规定对其提供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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