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华
陈秀华(1918~1940),女,任水村人。民国28年(1939年)11月参加革命,次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任永清县五区妇救会主任,8月牺牲于刘街。
陈秀华20岁出嫁,因反对婆母与伪军鬼混,怒回娘家,常住在东北岸村舅父家,从此她认识了许多来舅父家的地、县干部,遂参加了革命。她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很快取得了独立工作的能力。不幸于1940年8月在董杨庄村被捕。敌人先以金钱、地位引诱,她嗤之以鼻;后施以狗咬、火烧、刀割等酷刑,她坚贞不屈。敌人把她折磨得遍体鳞伤,苏醒过来,仍与敌人舌战。直到敌人将她活埋时,她仍面不改色、视死如归,表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中华儿女的英雄气节。人们把她誉为十分区刘胡兰式的英雄。中共永清县委和十分区妇救会分别发出通知,号召向陈秀华烈士学习。